各地(州、市)生態環境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按照《“十四五”全國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環辦固體〔2021〕2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2023〕17號)等有關要求和《2024年全區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暨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新環固體發〔2024〕69號)具體安排,全區生態環境部門深入開展2024年度全區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2024年度全區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情況
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評估工作方案要求,全區生態環境部門累計評估企業4978家次,發現問題7299條。同時,按照分級評估要求,自治區級完成對14個地(州、市)生態環境局評估,地(州、市)級完成對轄區101個縣級(含開發區)生態環境部門評估。
(一)自治區對14個地(州、市)生態環境部門評估結果
按照國家評估指標體系評估,評估結果為A級的有11個,依次為巴州、阿克蘇地區、烏魯木齊市、阿勒泰地區、昌吉州、伊犁州、哈密市、克拉瑪依市、塔城地區、和田地區、吐魯番市;評估結果為B級的有3個,依次為喀什地區、克州、博州。
(二)自治區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抽查評估結果
自治區級共抽查評估涉危險廢物單位140家,其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108家,危險廢物經營單位32家。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抽查評估達標97家,基本達標11家,不達標0家。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抽查評估達標29家,基本達標3家,不達標0家。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工作滯后;二是相關管理標準政策執行不到位;三是反饋問題舉一反三整改不徹底。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扎實推進反饋問題整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反饋問題整改,壓實企業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督促轄區企業、單位扎實做好問題整改。同時,要舉一反三,督促評估未覆蓋企業和單位做好自查自糾工作,推動轄區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整體提升。各地(州、市)生態環境局要及時提交整改情況及印證材料,整改一件、銷號一件。自治區固體廢物管理中心要做好整改工作指導,并按月調度整改工作進展。
(二)加強日常監督和執法監管。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屬地監管責任,督促轄區企業全面落實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申報登記、信息公開、轉移管理、環境監測等各項制度,指導監督企業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和檔案,及時排查整治環境問題和隱患。結合“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和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收集、貯存、轉移、傾倒和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三)全面應用信息化監管系統。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督促危險廢物相關單位履行信息化相關制度要求,推進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五即”規范化建設,推行危險廢物即產生、即包裝、即稱重、即打碼、即入庫,強化危險廢物從產生到處置的二維碼全過程跟蹤信息化管理。大力提升危險廢物轉移軌跡APP使用覆蓋度,實現危險廢物轉移全流程追蹤。督促指導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采用電子地磅、電子標簽、電子管理臺賬等技術手段對危險廢物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四)做好技術幫扶和指導服務。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主動作為,靠前服務,積極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技術幫扶,通過舉辦培訓、現場觀摩、專家現場指導等方式,向企業宣傳新的危險廢物管理要求和治理措施,幫助企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鼓勵危險廢物相關單位開展自行評估,自覺履行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的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