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修改單和《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三項固體廢物標準及規范(以下簡稱“新標準規范”)將于2023年7月1日起實施。為確保新標準規范平穩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除2023年7月1日前已建成投入使用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通過審批的貯存設施,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GB18597—2023標準外,其他涉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設施、場所,均應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規范。
二、各地(州、市)生態環境局要充分認識新標準規范實施的意義,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組織企業認真學習新標準規范,及時督促各涉危險廢物企業和單位對照新標準規范要求開展自評,重點圍繞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變更、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由“三防”變為“六防”措施的落實、開展廢氣監測等內容進行一一對照,指導企業對不滿足新標準規范要求的立即部署開展相關整改,倒排工期,確保新標準規范各項要求按期落實到位。
三、新標準規范正式實施后,各地(州、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存在不符合新標準規范要求的,要依法依規立案查處。
我廳將把新標準規范實施情況作為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的重點內容進行評估,對評估中發現的執行新標準規范不力的地(州、市)生態環境局給予通報。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