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408號),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受理了新疆山之源環保有限公司“危廢、固廢收集、貯存與無害化處置項目(一期)變更”首次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申請。經審查和公示,該企業符合許可條件,我廳于2025年6月13日向其頒發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現將該企業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關信息公告如下:
經營許可證編號:6505220146
法人名稱:新疆山之源環保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吾縣淖毛湖鎮民光社區主巷1號
法定代表人:胥衛昌
經營設施地址:哈密市伊吾縣伊吾工業加工區(地理坐標為N43°40′57.33″,E94°59′29.79″)
危險廢物經營方式:收集、貯存、利用
經營危險廢物類別:HW46含鎳廢物(900-037-46),HW50廢催化劑(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261-151-50、261-152-50、261-154-50、261-156-50、261-157-50、261-159-50、261-161-50、261-164-50、261-167-50、261-170-50、261-171-50、261-173-50)
危險廢物經營規模:1.98萬噸/年
有效期限:2025年6月13日—203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