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決策部署及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環辦水體〔2021〕28號)要求,做好我區區域再生水利用試點工作,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利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自治區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組織各地(州、市)按自愿原則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申報。
我區哈密市、烏魯木齊市、吐魯番市、克拉瑪依市積極組織申報,目前已編制完成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經專家審核,4個城市均符合申報試點要求,現將4個城市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予以上報,請予以評審。
附件:1.哈密市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
2.吐魯番市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
3.烏魯木齊市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
4.克拉瑪依市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利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6月25日
(聯系人:李笑卿、王長勝,聯系電話:0991-4165459 1330991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