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廳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8日(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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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湖西路215號,郵編830063
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2024年大北-克拉試采管線(克深8至大北段)腐蝕隱患治理項目境影響報告書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拜城縣境內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新疆天合環境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改造試采管線(大北處理站接入點→大北清管站→克深西集水干線接入點段)長度約50km,其中喀普斯浪河處穿越更換管材,長度為500m;新建2套安全泄壓閥、6座防水錘空氣閥井、3座自動截斷閥井、1座自動截斷閥室、1座放空閥井、2座截斷閥室等管道附屬工程;配套自控、通信、防腐、結構、水保、電氣、消防等輔助設施。 項目建成后預計博孜-大北區塊外輸采出水規模為4000m3/d(165m3/h) |
(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補償和恢復。施工期,嚴控施工活動范圍,避免對項目占地范圍外區域造成擾動;落實防沙治沙措施;施工機械不得在道路以外行駛和作業,保持地表不被擾動,不得隨意取棄土。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對施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禁止捕殺野生動物,從管理上對作業人員加強宣傳教育,切實提高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二)施工期:施工揚塵采取灑水抑塵措施,焊接使用無毒低塵焊條,控制熱熔時間及溫度,運輸車輛定期檢修,燃用合格油品;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維護,保證設備正常運轉;運輸車輛減速行駛,施工場地采取防塵、抑塵措施;加強施工管理,盡可能縮短施工周期。(三)施工期:管線試壓廢水循環使用后用于區域灑水抑塵;施工期不設施工營地,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作業區公寓生活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四)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溝回填;焊接及吹掃廢渣、生活垃圾分別送大北地區固廢填埋場工業固廢填埋池和生活垃圾填埋池填埋處置;現有管線穿插作業過程中帶出的油泥和廢防滲膜等均屬于危險廢物,均委托有相應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和《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等要求。(五)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等措施,確保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聲功能區環境噪聲限值要求。(六)制定完善的環保規章制度,做好環境應急預案的修訂、評估和演練,本次區塊建設內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納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現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嚴格落實各項應急管理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做好防泄漏措施,強化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 |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規定,通過三次網上公示、兩次刊登報紙公示和張貼告示等方式收集當地公眾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做出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決定要求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