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廳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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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湖西路215號,郵編830063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評 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 與情況 |
1 |
阿圖101井和阿圖104井試采地面工程 |
項目位于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市和烏恰縣境內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勘探開發公司 |
河北省眾聯能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①新建采氣井場2座;②新建集輸管線2條;③配套建設土建、通信、供電、自控等。項目建成后日產氣20萬m3;項目總投資2045.7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0萬元,占總投資的4.89%。 |
擬采取的生態保護措施主要為:施工期:嚴格控制施工作業帶寬度;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溝挖方,做到土方平衡;臨時堆土防塵網苫蓋;設置限行彩條旗; 運營期:管道上方設置標志,定時巡查井場、管道;退役期:灑水降塵,地面設施拆除。 擬采取的環境空氣保護措施主要為:施工期:采取灑水抑塵,運輸車輛采取減速慢行和苫蓋措施,機械、車輛定期檢修,燃燒合格油品,不超負荷運行;運營期:采取密閉管道集輸工藝;退役期:采取灑水抑塵的措施。 擬采取的水環境保護措施主要為:施工期:管道試壓廢水循環使用,結束后用于荒漠區灑水降塵;生活污水拉運至阿克莫木處理廠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裝置處理;運營期:運營期廢水包括采出水和井下作業廢水,項目生產前期無采出水產出,為純干氣,后期采出水罐車拉運至阿克莫木處理廠二期擬建采出水處理裝置處理;井下作業廢水采用專用廢水回收罐收集,拉運至柯克亞集中處理廠水處理裝置處理;退役期:無廢水產生。 擬采取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為:施工期: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運營期: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退役期: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擬采取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為: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溝回填,新建管道焊接及吹掃廢渣收集后送周邊固廢填埋場填埋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阿圖什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運營期: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為空氣源熱泵定期保養產生的廢潤滑油,收集后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置;退役期:建筑垃圾委托周邊工業固廢填埋場合規處置;廢棄管線維持現狀,管線內物質應清空干凈,管線兩端使用盲板封堵。 擬采取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主要為:運營期:管道上方設置標識,定期對管道壁厚進行超聲檢查,井場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儀,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退役期:保證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 |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規定,通過三次網上公示、兩次刊登報紙公示和張貼告示等方式收集當地公眾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做出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決定要求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