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廳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 18日(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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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湖西路215號,郵編830063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巴里坤縣岔哈泉化工園區東側至國道G331連接線公路建設項目 |
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三塘湖鎮 |
新疆辰光啟航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本項目按照一級公路雙向四車道標準建設,路線全長11.660km,新建橋梁16m/1座,涵洞29道,平面交叉6處,配套建設其相關附屬設施。 項目總投資2499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30萬元,占總投資的1.32%。 |
擬采取的生態保護措施主要為:施工期:嚴格控制施工作業帶寬度,不得隨意擴大施工范圍及破壞地表礫幕層;加強施工人員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嚴禁捕獵野生動物,嚴禁破壞野生動物生境。施工結束后進行跡地恢復,拆除臨時建筑,恢復土地原有使用功能。運營期:根據將淖鐵路設置的既有野生動物通道分布情況,考慮道路沿線野生動物分布,在道路后半段設置野生動物通道,確保區域野生動物遷徙路徑順暢。同時在動物通道處拋灑動物糞便,誘導動物通過;定期對橋涵進行檢查,清除淤積物,保持動物通道的通暢。 擬采取的環境空氣保護措施主要為:施工期:筑路材料堆放場地設置圍擋,加蓋防塵網;水穩料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采用全封閉攪拌樓,配套布袋除塵器對攪拌過程產生的粉塵進行處理;定期灑水降塵;瀝青拌合站瀝青煙氣采用“電捕集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營運期:加強公路管理及路面養護。 擬采取的水環境保護措施主要為:施工期:施工廢水沉淀處理后綜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周邊生態林、荒漠灌溉。運營期:路面采用集中排水措施,降雨徑流通過路面和路肩的縱、橫合成坡度向路基兩側漫流,經路基邊坡匯入邊溝、排水溝后,排放到自然溝渠中。 擬采取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為: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加強施工設備檢修維護,減少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運營期:在公路用地紅線兩側310m范圍內禁止新建學校、醫院及養老院等對噪聲敏感的建筑。 擬采取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為:施工期:建筑垃圾優先綜合利用,棄土、棄渣清運至指定地點處置。運營期:道路維護過程中產生的瀝青廢料,對上層瀝青廢料,首先考慮綜合利用,對于無利用價值的瀝青廢料,清運至建筑垃圾填埋場,嚴禁隨意丟棄。 擬采取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主要為: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和設備。橋梁安裝防撞護欄,防止車輛側翻,加強車輛監管,嚴禁超載超限車輛上路。 |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規定,通過三次網上公示、兩次刊登報紙公示和張貼告示等方式收集當地公眾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做出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