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廳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3日(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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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湖西路215號,郵編830063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 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 與情況 |
1 |
BT5井區探轉采工程 |
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巴楚縣境內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新疆威澤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司 |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本工程部署2口井,均為探轉采工程,主要進行井場地面工程建設,建成2座標準化采油井場;BT5、BT10均采用單井拉油生產方式,在BT5、BT10井場內分別建設油氣分離及儲存、運輸設備和設施;改建油田道路45km,配套建設電氣、自控、通信、防腐、消防等工程。項目總投資454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50萬元,占總投資的9.91%。 |
擬采取的生態保護措施主要為:施工期:嚴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積,道路施工嚴格控制施工作業寬度;施工過程做到土方平衡;臨時堆土防塵網苫蓋;設置限行彩條旗;灑水降塵;運營期:井場采取礫石壓蓋,在井場周邊、道路兩側修建草方格防風固沙,地勢較高的沙丘頂部,設置阻沙柵欄;退役期:廢棄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井場永久性占地范圍內的水泥平臺或砂礫石鋪墊應進行清理,恢復原地貌。 擬采取的環境空氣保護措施主要為:施工期:揚塵采取灑水抑塵措施,運輸車輛定期檢修,燃用合格油品;運營期:井場內設備及管線連接密閉,發電機燃用合格油品,拉油站內的采出液裝卸按照要求安裝油氣回收裝置;退役期:閉井作業時采取灑水抑塵的措施。 擬采取的水環境保護措施主要為:施工期:對污水加強管理,嚴禁亂排污染環境,生活污水依托撬裝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運營期:采出水經巴什托集油站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回注油層,井下作業廢液使用罐車拉運至塔河油田綠色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退役期:對完成采油的廢棄井應封堵,保證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發生油水竄層。 擬采取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為:施工期: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運營期: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退役期: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擬采取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為: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回填,做到土方平衡;施工廢料應首先考慮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周邊工業固廢填埋場合規處置;運營期:運營期固廢主要為廢防滲膜、廢潤滑油、清罐底泥、廢濾芯、廢分子篩,以及事故狀態下產生的落地油,均屬于危險廢物,桶裝收集后依托區域具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公司接收處置;退役期:地面設施拆除、井場清理等過程產生廢棄材料、廢棄建筑殘渣等,應集中清理外運至當地工業固廢填埋場處理。 擬采取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主要為:井場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井場設備采用質量合格的產品,定期進行巡檢、維修及保養。加強井場內設備和管線接口的檢查工作,防止腐蝕穿孔。加強日常生產監督管理和安全運行檢查工作,對設備定期進行檢查,防止跑、冒、滴、漏,消除事故隱患。 |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規定,通過三次網上公示、兩次刊登報紙公示和張貼告示等方式收集當地公眾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做出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決定要求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