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生態環境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行業環境準入條件(修訂)》(新環發〔2017〕1號)進行了修訂,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行業生態環境準入條件(2024年)》,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行業生態環境準入條件(2024年)
202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