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職責,切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落地見效,嚴厲打擊涉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現向社會公開發布3起涉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并對巴州生態環境局、阿克蘇地區生態環境局等辦案單位提出表揚。
案例一:巴州某公司向鞏乃斯國家森林公園內鞏乃斯河非法排放污染物案
【案情簡介】
2023年8月22日,巴州生態環境局對鞏乃斯國家森林公園內公路項目某標段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標段施工方某建筑勞務公司施工過程中在國道附近處,使用抽水泵和尼龍管向鞏乃斯河直接排放路基基坑滲漏泥漿。
【查處情況】
該企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在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具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應當保證保護區水體不受污染”規定。巴州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條第二款“除前款規定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產整治”的規定,責令該企業立即拆除向鞏乃斯河排放路基基坑滲漏泥漿的管路,將現場恢復原狀,并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處以罰款4萬余元。
【啟示意義】
鞏乃斯國家森林公園位于巴州和靜縣,自然資源豐富,生態環境優美,動植物種群數量繁多,其中的鞏乃斯河是伊犁河的源頭之一,也是那拉提草原重要的水源補給來源,區域生態地位十分重要。本案對嚴厲打擊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破壞,保障生態環境功能區環境安全具有重要示范意義,在自然保護地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規范污染物排放。
案例二:巴州許某在野駱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非法采石案
【案情簡介】
2024年2月4日,巴州生態環境局若羌縣分局接到線索,新疆羅布泊野駱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有人組織采挖玉石。巴州生態環境局若羌縣分局、若羌縣公安局和自然資源局與羅布泊鎮人民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發現自然人許某組織人員、設備在新疆羅布泊野駱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采挖玉石,造成生態破壞。
【查處情況】
許某組織人員、設備在新疆羅布泊野駱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采挖玉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六條“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活動”規定。巴州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自然保護區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自然保護區造成破壞的,可以處以3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規定,責令許某3日內恢復開挖玉石礦點原貌,并對其處罰款1萬元。許某已按照要求完成地貌恢復,并依法繳納罰款。
【啟示意義】
在辦理本案過程中生態環境部門與公安機關、自然資源部門、保護區駐地鄉鎮人民政府快速聯動、共享信息、暢通溝通協作,充分利用部門聯動機制在調查取證方面密切配合,依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為生態環境部門和其他部門開展執法聯動提供了有力實踐,是對改革移交執法事項執行的有力探索,進一步強化了區域生態環境聯動執法工作機制。
案例三:阿克蘇地區某項目部在天山水源涵養與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緩沖區范圍內非法建設燃煤鍋爐案
【案情簡介】
2024年2月,阿克蘇地區生態環境局溫宿縣分局對某項目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項目部位于天山水源涵養與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緩沖區范圍內。現場發現,該項目部建設2臺燃煤鍋爐,每臺6蒸噸共計12蒸噸燃煤鍋爐進行供暖,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批復“施工營房等服務設施采用電鍋爐進行供暖”的要求不符。
【查處情況】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規定,阿克蘇地區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規定,對該項目部作出行政處罰,處以罰款1萬余元。
【啟示意義】
生態保護緩沖區是指生態空間可以消納、降解和凈化環境污染,抵御、緩解和降低生態環境影響的過渡地帶,具有涵養水源、維護生物、穩定生態的重要功能。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是保護生物多樣性、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手段。自然保護地內開發利用項目,應當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環境保護建設項目驗收等相關手續,按照要求配套建設相應污染防治設施,保護自然保護地周邊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