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統籌執法資源和執法力量,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能力建設,伊犁州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加快推進生態環境領域綜合執法改革,于2021年6月底完成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新式制服配發和執法證件換領工作,同時新增一批執法裝備,有效提高了環境執法能力。
一、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改革。根據改革意見,伊犁州生態環境局于2020年底設立了伊犁州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明確了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工作職責。同時積極與同級司法部門對接,對于原有環境監察證已過期人員,過渡期申領臨時行政執法證件,嚴格亮證執法。
二、按時完成新式執法服裝換裝。按照《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規定,伊犁州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于今年6月底完成新式制服的配發,并組織開展了系列軍姿隊列操練。通過此次換裝,執法人員以嶄新的面貌和姿態投入生態環境執法工作中。新著裝意味著新起點、新責任,還意味著更高的要求,執法人員將進一步規范執法、轉變作風、嚴守紀律,更好地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大局。
三、進一步充實執法裝備。在自治區配備移動執法終端(手機、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執法設備的基礎上,伊犁州生態環境局于2020年底積極爭取財政專項資金50萬元用于環境執法標準化建設,新增測距儀、暗管探測儀、VOCs檢測儀、PH計等現場執法器材、設備。
今后,伊犁州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將繼續嚴格執法,持續保持生態環境執法高壓態勢,敢于亮劍、鐵腕執法。同時,緊盯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扎實做好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強化壓實各方責任,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