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處
主要職責
處 長:齊鵬飛(援疆)
副處長:胡有華
聯系電話:0991-4165405
辦公時間: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以上均為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湖西路215號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1.負責全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
2.擬訂和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
3.組織輻射環境監測和對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輻射環境管理的督查。
4.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承擔輻射環境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參與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處置。
5.負責放射性廢物貯存、處理處置、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等設施裝置和放射性物質運輸、伴生放射性礦的核與輻射安全、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
6.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相關培訓工作。
7.承擔涉核與輻射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和環境社會風險防范化解有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輻射源和放射性物品運輸事件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8.參與鈾(釷)礦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
9.負責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輻射安全許可和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
10.配合做好核與輻射行政處罰案件的審理工作。
11.配合做好核與輻射安全方面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管理工作。